为政篇 · 论语
第 4 则
吾十有五为政
原文
zi子yuē曰:“wú吾1shí十yǒu有2wǔ五ér而zhì志3yú于4xué学5,sān三shí十ér而lì立6,sì四shí十ér而bù不7huò惑,wǔ五shí十ér而zhī知8tiān天mìng命,liù六shí十ér而ěr耳9shùn顺,qī七shí十ér而cóng从10xīn心suǒ所yù欲,bù不yú逾11jǔ矩12。”
注释
1
吾:我。
2
有:同“又”,用于整数与零数之间。
3
志:立志。
4
于:在、对于。
5
学:学习、求学。
6
立:立身、自立,指能守持己见、有所成就。
7
不惑:不迷惑,指能明辨事理。
8
知天命:懂得天命,即自然规律与人生使命。
9
耳顺:听到任何话都能顺然理解,不被困扰。
10
从心所欲:随心所欲、任凭己心而行。
11
逾:超越、越过。
12
矩:规矩、法度。
译文
孔子说:“我十五岁立志求学,三十岁立身,四十岁不惑,五十岁知天命,六十岁闻言心解,七十岁随心所欲而不越规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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